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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干货!东莞发布中小企业抗疫政策指引

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一、税费负担方面

(一)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及纳税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申请程序:

1.申请延期申报: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界面——填写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查询跟踪主管税务审核结果——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同意后需预缴税款的进行预缴税款清缴。

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理由为“因受疫情影响,本公司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并提供近两个月所有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可通过网上银行打印,打印后加盖公司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联系方式:税务热线12366。

(二)可以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因受疫情影响遭遇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申请程序:可登陆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具体资料可通过查询互联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index.shtml)的办税指南-4.3.1SX000232税收减免核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栏目查询相关资料与要求。

联系方式:税务热线12366。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低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申请程序: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联系方式:税务热线12366。

(四)可以申请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以及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申请程序:捐赠人凭开具的捐赠接收函等证明文件,在企业经营成本中直接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联系方式:税务热线12366。

(五)可减免社保费用

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注: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申请程序: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待省进一步明确后实施,企业无需办理减免申请手续。2-6月份将按照企业情况进行扣缴,其中2月扣缴费用已经返还。

联系方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保险关系科,22332392。

(六)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停缴、缓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或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申请程序:停缴、缓缴无需申请,相关汇缴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视同正常缴存。

联系方式: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科,22336063。

(七)可以申请减免租金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的物业,以及镇(街、园区)和所属企业的物业,对承租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协调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征收2个月租金(注:私人所属厂房物业不在此列,可双方自行协商)。

申请程序:1.对于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自有物业、镇街(园区)有关单位及所属企业的自有物业,直接按政策执行,给予两个月免租。2.对于镇街(园区)有关单位包括通过所属企业统租村(社区)集体物业后转租给企业的,同样参照执行,可以是4个月半租优惠,也可以是2个月免租优惠。目前各镇街、村集体正加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联系电话: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22223029;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22831091;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22830823。

(八)可以举报“二手房东”

严格执行工业厂房公摊和水电价格的标准规范,遏制变相提高租金行为。引入举报机制,对截留让利的“二手房东”加大打击力度,缩短租期、取消租约,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市、镇(街、园区)和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转租。

举报路径:1、如发现存在违反水电价格政策的情况,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资料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2、村组集体所属物业的“二手房东”落实同步减租让利,目前正制定具体细则,如有问题情况可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22830823。3.其他关于“二手房东”的违规问题可拨打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管理科反馈,22220501。

二、复工复员方面

(九)可以享受企业稳岗补贴

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1.4%)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申请程序:带上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人社分局办理。

联系方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22203620。

(十)可申请包车补贴

对企业经批准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三分之二补助,其中包专车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回人员不低于汽车核定载人数的40%。对省内和临近省份来源地相对集中地区的员工,由政府协调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接送。

申请程序:在实施包车、专列或专机前,需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实施输送。

联系方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2206609。

(十一)可享受招工补贴

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

申请程序:企业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审核。

联系方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2206609。

(十二)可申请配售口罩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按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

申请程序:相关配售物资将配送至各镇街供销系统,由属地镇街负责安排通知企业分批购买(每次可购买3天的量)。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21689003。

(十三)可申请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

企业可结合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申请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

申请程序:企业认为具备条件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可向园区、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服务指导需求,符合条件的可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企业,由园区、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23281129。

三、融资支持方面

(十四)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用好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扩大风险补偿白名单范围,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纳入白名单,试点银行如为白名单企业发放贷款产生坏账,由市镇(街)财政给予风险补偿,促成银行机构对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目前全市列入“白名单”的中小微企业有41848家。市工信局已下发通知,要求东莞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5家试点银行等5家试点银行对白名单企业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对企业的融资需求做出快速响应,积极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申请程序:不需要企业申报,申报主体为与已签订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的银行机构,申请风险补偿的贷款业务发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22220117。

(十五)支持企业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

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企业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增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

申请程序:进入微信公众号“企莞家”的“平台服务”专栏,点击“融资快线”接口进入“战役金融产品”,选择担保“战役”金融产品——抗疫保。

联系方式:市金融工作局监管一科,22831843;科创担保公司,李文冠,13751335525。

(十六)支持企业转贷续贷

用好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累计为本土企业提供不少于30亿元的转贷支持,对申请使用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资金使用利率按转贷银行新发放的贷款利率下浮50%计收。

申请程序:进入微信公众号“企莞家”的“平台服务”专栏,点击“融资快线”接口进入。

联系方式: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22831549;东莞信托,26261617。

四、企业服务方面

(十七)“企莞家”服务平台

东莞市“企莞家”服务平台已搭建高效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并配备服务专员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对问题“一跟到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路径:注册登录“企莞家”服务平台https://im.dg.gov.cn,或关注“企莞家”微信公众号。

(十八)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

省依托粤商通APP平台搭建了中小企业诉求响应系统,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入驻。企业可以上线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用工、融资、税务、出口等问题,各部门将第一时间协助企业解决,帮助企业应对疫情。

路径:中小企业可通过移动端(下载“粤商通”APP),或PC端(广东政务服务网)两个渠道提交诉求。可关注“粤商通服务号”,后台回复关键词“企业诉求”查看详细办事攻略。

(十九)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

服务对象: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该平台首批遴选了15家银行机构、2家融资担保机构入驻,组织上线金融产品21项,面向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续贷、发债等多类金融服务,后续将陆续上线更多金融产品及服务。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一键发布融资需求,直接对接所有接入平台的金融机构,实现“无缝”对接。

路径:企业可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抗疫专区”,或关注“东莞金融工作局”、“企莞家”微信公众号的“平台服务”专栏,点击“融资快线”接口进入。

(二十)涉企法律服务平台

政府组建专门的涉企法律服务团队,为受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方面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方式:1.每天安排2名擅长合同纠纷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律师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为有相关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2.充分利用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优势(https://gd.12348.gov.cn),每天安排4名专业律师进驻,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广东省12348语言平台进行法律咨询。3.成立“东莞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团”,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领域下设7个专责小组和18个服务小组,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2336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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