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消息,為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沖擊,山西出台了《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增強信心、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若干措施》共10條,涉及金融支持、租金減免、稅費減免延繳、社保支持、賬款清欠、服務保障等方面,為中小微企業送來及時雨。
其中,在金融支持方面,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總額不下降。疫情期間,山西省內各類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的到期貸款,不得抽貸、斷貸、壓貸,要及時辦理展期或無還本續貸,期限不低於3個月﹔山西省屬金融機構(省農信社、晉商銀行)將2020年2月份和3月份對中小微企業的存量貸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還給貸款企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娛樂和旅游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於20%。
在租金減免方面,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月份和3月份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在稅費減免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再次下調山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准,統一按現行稅額標准的90%調整。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
此外,《若干措施》還在社保繳納等方面對中小微企業提供支持,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據悉,這些政策措施的執行期,主要針對今年2月份和3月份,部分到6月份或全年。